法規名稱: 臺灣省鐵路承攬運送業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08月20日

條文關聯

  鐵路承攬運送業者有關業務上之申請,應由當地鐵路站長層轉有關鐵路
  管理機構,按其申請事項性質分別處理或轉報交通處核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