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

條文關聯

室內裝修不得妨害或破壞消防安全設備,其申請審核之圖說涉及消防安全
設備變更者,應依消防法規規定辦理,並應於施工前取得當地消防主管機
關審核合格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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