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負債應依合理估計之金額予以列帳,或有負債及承諾 ,如已預見 其發生之可能性相當大,且其金額可以合理估計者,應依估計金額予以 列帳;如發生之可能性不大,或雖發生之可能性相當大,但金額無法合 理估計者,則應於財務報表附註中揭露其性質及金額,或說明無法合理 估計金額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