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安泰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操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8月06日

條文關聯

  客戶有價證券借貸帳戶整戶擔保比率,因價格變動致超過原始擔保比率
  者,客戶得依雙方約定,請求本公司返還各該筆有價證券擔保比率超過
  原始擔保比率部分之擔保品或抵充其他筆借貸交易,惟返還後之整戶擔
  保比率不得低於原始擔保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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