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2月28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未列類或特殊建物之拆除補償及動力機具設備搬遷,依實際
  情形核實查估,由機關首長核定後發給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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