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7月18日

條文關聯

專任運動教練在職期間,應積極進修研究與其訓練指導有關之知能;其進
修時數,每年至少十八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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