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月17日

條文關聯

依本條例第六十九條後段規定視為終結強制執行程序者,其已為之執行處
分應予撤銷;假扣押或假處分之執行,亦同。
更生方案效力所及之有擔保或有優先權債權人,於更生程序終結時,其已
開始之強制執行程序,視為終結,並準用前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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