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655
人,瀏覽人次:
92182292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9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九條
毗鄰農業區之建築基地,為建築需要依其建築使用條件無法以其他相鄰土 地作為私設通路連接建築線者,經本府審查核准後,得以農業區土地興闢 作為連接建築線之私設通路使用。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