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1月09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所定之各項補償(助)費、救濟金之費額,得由本府工務局
  視物價情形擬具調整額,報本府核定之,並送議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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