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定機關為劃定國土復育促進地區,應擬具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劃定計畫( 以下簡稱劃定計畫),載明下列事項: 一、劃定依據及目的。 二、劃定範圍:以比例尺不小於五千分之一之地形圖或相片基本圖繪製。 三、環境現況基本資料。 四、劃定機關。
劃定國土復育促進地區,應擬具劃定計畫及其應載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