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0月21日

條文關聯

  工業主管機關租售其開發之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應依其使用性質,訂
  定租售條件及程序,公開於工業主管機關網站,並以其他適當方法公布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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