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9月02日

條文關聯

  本規程所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包括各區管理處、環境保護中心(以下
  簡稱環保中心)、服務中心、聯合污水處理廠(以下簡稱聯合污水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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