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7日

條文關聯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
二職等。
〔立法理由〕
本署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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