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9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二、產品之銷售收入及製藥工廠提供勞務收入。
  三、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四、其他有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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