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之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公司。 二、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三、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四、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
補助對象之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