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本辦法之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公司。
二、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三、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四、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
〔立法理由〕
補助對象之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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