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構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

條文關聯

  重製或複製政府資訊,依政府資訊重製或複製收費標準表(如附表),收取費用。
  前項收費標準表未明定之項目,按重製或複製工本費,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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