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人評會開會時,委員應親自出席並由總幹事召集且擔任主席,總幹事因故
不能出席時,由會長指定一人或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會議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其決議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
意。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