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漁會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2月3日

條文關聯

漁會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之主管機關指
導、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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