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採購申訴審議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9日

條文關聯

廠商申訴應具申訴書,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廠商簽名或蓋章:
一、申訴廠商之名稱、地址、電話及負責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
    住所或居所。
二、原受理異議之機關。
三、申訴之事實及理由。
四、證據。
五、申訴之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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