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併購資訊揭露自律規範」參考範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規範所指所有參與公司併購計畫之機構及人員,係指除本公司及與本公
司洽談併購事宜對方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財務人員、業務人員
及其他受僱人員等公司內部人員外,並包括雙方公司各自委任之顧問、或
顧問所委任進行併購對象評估或徵詢之顧問、會計師、律師及其他專業機
構等外部機構或人員及其他知悉相關訊息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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