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參考範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董事會每年應依據第六條及第八條之評估程序及評估指標執行內部
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
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董事會內部及外部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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