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所稱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於投保本保險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規定辦理登記、領牌程序未果,且未於監理單位指定期間內改善並完成領 牌程序者,本公司將於接獲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訊作業中心通知之翌日起 二周內辦理全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