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各機關施政計畫及預算之執行情形。 二、關於重要政令推行情形。 三、關於公務人員有無違法失職情形。 四、關於糾正案件之執行情形。 五、關於民眾生活及社會狀況。 六、關於人民陳情案件之處理及其他有關事項。
為符法制體例,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