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區道路施工安全設施設置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7日

條文關聯

安全設施之設置依第四條至第十三條規定辦理;第四條至第十三條未規定
者,依臺北市工程施工規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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