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機構因下水道工程之必要,在公、私有土地下埋設管渠或其他設備 ,其使用土地之償金,不論使用期間長短,以埋設物外徑起算投影面積一 點五倍,按工程預定開工日當年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五計算之,一次支付 。但實際開工日當年公告土地現值較高者,以該現值百分之五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