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檢查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10月22日

條文關聯

  本所設左列各組室,分掌各有關事項。
  一、第一組:掌理一般勞工之勞動條件及工作場所安全衛生檢查事項。
  二、第二組:掌理營造業勞工之勞動條件及工作場所安全衛生檢查、督
              導、策劃、分析、審核等事項。
  三、第三組:掌理勞工工作場所安全衛生特殊問題之檢查及研究事項。
  四、第四組:掌理危險性機械設備之檢查及發證事項。五、第五組:掌
  理災害調查及資料之整理、統計、分析,與安全衛生運動之策劃、推行
              及宣傳事項。
  六、秘書室:掌理文書、出納、事務、研究發展、管制、考核及不屬其
              他各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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