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工育樂中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9月14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設左列各課,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第一課:掌理營運管理、勞工諮詢及服務之規劃與執行等事項。
  二、第二課:掌理勞工輔導、文康活動及休閒教育訓練之規劃與執行等
      事項。
  三、第三課:掌理研考、文書、檔案、印信、出納、財產、庶務、採購
      及不屬其他各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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