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建國假日商場輔導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0月01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建國商場,指每星期六、星期日、連續假日之星期一或星期
  五及除夕前二日,於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建國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
  信義路至和平東路段第一橋孔及第三橋孔東側之地面層,在核准營業時
  間內,展售商品之臨時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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