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7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處設左列各科室,分掌各有關事項:
  一、企劃科:掌理營運業務之規劃,票證之管理發售及營收績效之計核
      等事項。
  二、機務科:掌理機械業務之規劃,車輛機械工具之選購審驗及修護績
      效之檢核等事項。
  三、料務科:掌理汽車材料及油料之採購、倉儲供應等事項。
  四、財務科:掌理財務調度、財產購置、保管、金錢及有價證券出納保
      管等事項。
  五、總務科:掌理文書印信檔案事務及不屬其他科室等事項。
  六、調度管理室:掌理各站線車輛人員之調配(度)管理及站務人員各
      項加給獎金之請頒轉發暨有關行車人員安全措施等事項。
  七、稽查室:掌理行車業務之稽查、督導及行車安全措施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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