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藝文補助暨獎勵自治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3月28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三款所稱環境藝術,指在特定之實體環境中結合景
  觀特色所為之藝術創作或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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