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傷亡濟助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5月07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所稱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係指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一、民眾於警察執行拘提、逮捕或追捕任務時,予以協助者。
  二、民眾逮捕現行犯,經查明屬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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