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條例實施範圍內建造鄉村住宅,其工程造價在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者 ,其申請建造執照應備具之工程圖樣如下: 一、基地位置圖 二、地籍圖 三、配置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四、平面、立面圖、剖面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百分之一。但選用主管建 築機關製訂之標準建築圖樣者,得免由建築師設計或監造或營造業承 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