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8月12日

條文關聯

於本市轄區內採取土石,除土石採取法第三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情形外,應
依本自治條例課徵土石採取特別稅(以下簡稱本特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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