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工處設下列各科、隊、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挖掘管理科:道路挖掘審核、管理、許可證核發,管線設施之管理、
代辦管線統一挖補、共同管道管理、管線使用費收取、寬頻管道工程
規劃、設計、監辦、維護管理等事項。
二、公園景觀維護科:公園、綠地、廣場、園道、行道樹、苗圃之維護管
理、改善之規劃、設計、施工等事項。
三、路燈養護科:道路、橋梁、隧道之路燈等工程養護、改善之規劃、設
計、施工等事項。
四、第一工程隊:中區、西區、東區、南區、南屯區、西屯區道路、人行
道、溝渠、護欄、駁坎、地下道、人行陸橋、橋梁、隧道、其他道路
附屬設施、公園、綠地、廣場、景觀、行道樹等工程養護、修護管理
及道路養護行政業務等事項。
五、第二工程隊:豐原區、后里區、潭子區、神岡區、大雅區、新社區、
石岡區、東勢區、和平區道路、人行道、溝渠、護欄、駁坎、地下道
、人行陸橋、橋梁、隧道、其他道路附屬設施、公園、綠地、廣場、
景觀、行道樹等工程養護、修護管理及道路養護行政業務等事項。
六、第三工程隊:清水區、梧棲區、沙鹿區、大安區、大甲區、外埔區道
路、人行道、溝渠、護欄、駁坎、地下道、人行陸橋、橋梁、隧道、
其他道路附屬設施、公園、綠地、廣場、景觀、行道樹等工程養護、
修護管理及道路養護行政業務等事項。
七、第四工程隊:大里區、太平區、霧峰區、大肚區、龍井區、烏日區道
路、人行道、溝渠、護欄、駁坎、地下道、人行陸橋、橋梁、隧道、
其他道路附屬設施、公園、綠地、廣場、景觀、行道樹等工程養護、
修護管理及道路養護行政業務等事項。
八、第五工程隊:北區、北屯區道路、人行道、溝渠、護欄、駁坎、地下
道、人行陸橋、橋梁、隧道、其他道路附屬設施、公園、綠地、廣場
、景觀、行道樹等工程養護、修護管理及道路養護行政業務、各工程
隊業務彙整等事項。
九、秘書室:各項工程之發包、庶務、出納、財產、研考、法制、印信、
文書檔案管理、推動安全衛生管理及不屬其他各科、隊、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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