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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私有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2月07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私有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及其所定著土地,其地價稅及房屋稅減 徵標準如下: 一、地價稅減徵百分之三十。 二、房屋稅減徵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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