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私有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2月07日

條文關聯

  私有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及其所定著土地,其地價稅及房屋稅減
  徵標準如下:
  一、地價稅減徵百分之三十。
  二、房屋稅減徵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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