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國民中小學實施學生入學人數總量管制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3月22日

條文關聯

  為執行學生入學人數總量管制,本縣現有學校區分為管制學校及未管制
  學校二類。
  一、管制學校:學校校舍使用已飽和且入學新生預估每班學生人數超過
      教育部規定編班標準,經本府核定者。
  二、未管制學校:現有校舍及學生班級數未超過飽和容量,按學區分發
      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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