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縣城鄉發展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11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五目所定之特別收入基金,本府為
主管機關,本府都市計畫業務主管單位為管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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