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縣民眾協助警察機關拘捕人犯傷亡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6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所稱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一、民眾於警察拘捕人犯、逮捕現行犯、通緝犯,或追捕脫逃人犯時,
      予以協助者。
  二、民眾主動逮捕現行犯經查明屬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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