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投資辦理之公共設施項目如下: 一、公園、兒童遊樂場。 二、圖書館、博物館、體育場所。 三、道路、停車場、廣場。 四、公墓、殯儀館。 五、市場。 六、車站。 七、都市計畫書指定得獎勵投資之公共設施。 八、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