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民間興辦社會住宅減徵地價稅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11日

條文關聯

同一地號之土地,因其使用之情形或其地上建物之使用情形,認定僅部分
合於本自治條例減徵地價稅規定者,依其使用面積比率核減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