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集中支付處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8月27日

條文關聯

  本處設左列各課,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第一課:掌理費款支付之審核有關事項。
  第二課:掌理市庫支票之審核有關事項。
  第三課:掌理電腦程式設計、開發規劃及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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