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8月27日

條文關聯

  本局設下列各科,分掌各有關事項:
  一、第一科:財務行政,歲入預算編審、稅課外收入、債券發行及公營
      、公用事業之財務監督等事項。
  二、第二科:稅務行政及工程受益費之規劃監督導等事項。
  三、第三科:金融管理、商品禮券管理及動產質借業務等事項。
  四、第四科:市有財產之管理、規劃、收益、利用、處分、使用檢核、
      產籍資料管理及財產會計等業務。
  五、秘書室:研究、文書、事務、工友、技工、財產管理、出納、印信
      典守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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