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監理處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處設下列各科、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考驗檢驗管理科:汽、機車檢驗、駕駛人、技術士、技工之考驗及
      代檢單位與駕訓班管理等有關事項。
  二、牌照駕照管理科:汽車、機車牌照及駕駛人、技工執照之核發、管
      理及車輛編用業務等有關事項。
  三、運輸稽查管理科:交通巡邏、稽查違規處理、交通安全教育及汽車
      運輸業督導、管理等有關事項。
  四、汽燃費稽徵科:汽車、機車燃料使用費及其他代辦業務等有關事項
      。
  五、秘書室:文書、研考、新聞聯絡、事務、出納、印信典守、檔案管
      理、財產管理及不屬其他科、室之事項。
  六、資訊室:本處及各分處電子資料處理等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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