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市議員及里長福利互助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6月07日

條文關聯

  市議員福利互助,以市議會為參加互助機關,並由市議會秘書處為主辦
  單位。里長福利互助,以區公所為參加互助機關,各區公所民政課為主
  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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