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市場管理處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9月11日

條文關聯

  本處設下列各科、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第一科:公民營市場管理事項。
  二、第二科:市場之規劃、新建、改建、修建及建地地上物之處理事項
      。
  三、第三科:有關攤販之規劃、登記、發證及管理事項。
  四、行政室:文書、研考、印信、採購、發包、事務、出納及其他不屬
      於各科室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