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來源及用途,依產業創新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
  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