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醫療藥品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事業收入。
  二、本基金孳息。
  三、捐贈款物之收入。
  四、政府投資。
  五、舉借債務之收入。
  六、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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