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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加水站加水車衛生管理人員考試及證書收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8月3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加水站加水車衛生管理人員考試命題範圍如下: 一、加水站衛生管理法規。 二、加水站管理實務。 三、飲用水專業知識。 前項考試以筆試為主,滿分為一百分,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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