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石雕博物館經營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15日

條文關聯

  開放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休館日期為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
  、春節及換展期間。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