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稅務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1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局設各組、室,分別掌理左列事項:
  一、第一租  營業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娛樂稅稽徵及商港建設費
      之行政業務。
  二、第二組  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工程受益費、房屋稅、契稅
      稽徵之行政業務。
  三、第三組  徵課、單照、會計師登錄之管理及財務罰鍰之處理。
  四、企劃組  稅務行政規劃設計、研究發展、納稅服務、法令宣導、特
      定及陳情案件之列管、交付檢核、公文稽催。
  五、電子作業組  本省稅務機關資訊業務之規劃設計、維護管理及督導
      考核。
  六、督察室  各項逃漏稅捐之調查處理及內部業務檢查、督導。
  七、法務室  行政救濟案件處理、法令適用疑義諮詢及稅務法令之研議
      整編。
  八、秘書室  文書管理、事務管理及其他不屬各組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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